毕业设计(论文)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是衡量专业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学生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为切实加强我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管理,提高学生专业理论与实践应用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18新利luck菲律宾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院美术学、音乐学、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等专业,按照教学计划安排,从第七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5月底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阶段。
一、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
组 长:马家常
副组长:陈虎、邵士德、王凤侠、樊传果
组 员:舒文鑫、常伟、韦曦、杨柳松、魏颖
教 务:刘强
二、毕业设计(论文)专业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1月颁)”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各专业实际,要求如下:
(一)美术学“毕业创作(论文)”:
项目类型 |
具体要求 |
成绩评定 |
毕业成绩(100%)= 毕业创作(70%)+ 毕业论文(30%) |
毕业创作 |
可在二、三年级创作训练基础上进行,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导师指导、毕业展览等环节。 |
毕业论文 |
1.毕业论文必须紧密联系学生自身创作实践,是对毕业创作相关理论或应用的原创性陈述。 2.美术学(师范)专业毕业论文选题一般应与美术师范教育相关(中学美术教育、教学和管理等),约占毕业班级人数的1/2左右,请各专业合理把控。 3.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
毕业答辩 |
1.毕业作品展示与毕业论文构成了美术学类专业毕业答辩内容的整体,答辩委员会必须由相关专业的2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 2.每个答辩小组评委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职称至少1人)。 |
其他 |
毕业答辩前须布置好毕业创作展览,同时印制出学生毕业作品集(用于成果汇报和存档)。 |
(二)音乐学“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
项目类型 |
具体要求 |
成绩评定 |
毕业音乐会(100%)、毕业论文(100%),两项成绩不合并 |
毕业音乐会 |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生应举办不少于20分钟的毕业音乐会。 |
毕业论文 |
1.毕业论文选题应与科学研究、艺术创作、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可以是理论研究、田野调查报告、学习与实践体会、实验报告或案例设计分析、项目策划等。 2.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应每人1个题目,选题要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创新性)。 |
毕业答辩 |
每个答辩小组评委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职称至少1人)。 |
其他 |
1.毕业论文(设计)须由讲师以上职称教师进行指导,助教可协助指导。 2.有毕业演出的需录制视频、刻录光盘,粘贴进毕业材料册内。 |
(三)设计学“产品设计”——“毕业设计(创作)与毕业论文(设计报告)”:
项目类型 |
具体要求 |
成绩评定 |
毕业成绩(100%)= 毕业音乐会(70%)+毕业论文(30%) |
毕业设计(创作) |
设计学类专业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设计报告)题目须立足应用前沿、关注热点、具有创新性,尽可能选择与生产、生活、科研、教育相关的研究性命题,鼓励与企业机构合作。 |
毕业论文(报告) |
1.设计学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报告)可以是以毕业设计(创作)为基础的设计报告。 2.毕业论文(报告)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
毕业答辩 |
每个答辩小组评委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职称至少1人)。 |
其他 |
1.学生毕业设计或论文要有一定的创新性,须签署“原创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2.毕业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如师资达不到职称要求,则应聘请校外具有副高级职称师资组成联合指导组实施指导,联合指导组中必须保证1位以上副高级职称人员,鼓励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设计专业人员参与毕业环节指导。 3.毕业设计(创作)展览时,同时设计、印制出学生毕业作品集(用于成果汇报和存档)。 |
(四)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毕业创作(设计)”:
项目类型 |
具体要求 |
成绩评定 |
毕业最终成绩(100%)= 毕业创作(设计)(100%) |
毕业创作(设计) |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毕业创作(设计),主要包括视听类作品、交互类作品、插画漫画类作品、动漫类作品、技术开发类作品、研究性论文等,要立足应用前沿、具有艺术性和创新性;研究性论文选题应为基于原创性的研究课题,不能是作品分析鉴赏、文献综述类论文。 2.毕业创作(设计)作品应以数字特效短片、交互类作品为主,数字特效短片作品正片长度不得短于3分钟(以每位创作者计算),交互类作品创作工作量应不少于16周。 3.视听类、交互类、漫画插画类、动漫类、技术开发类作品在提交时,须同时提交创作报告(或研究报告),并符合学术报告的行文规范。鼓励毕业作品进行公开展映或展览。毕业论文(报告)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
毕业答辩 |
每个答辩小组评委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职称至少1人)。 |
其他 |
影视作品录制后,需刻录光盘,粘贴进毕业材料册内。 |
(五)新闻传播学“广告学”——“毕业设计(作品)”:
项目类型 |
具体要求 |
成绩评定 |
毕业最终成绩(100%)= 毕业设计(作品)(100%) |
毕业设计(作品) |
1.新闻传播学类广告专业毕业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18新利luck客服 目标和专业学习特点,反映学生对本专业核心课程知识和专业核心能力,有助于全面锻炼、提升学生的市场研究能力、品牌营销传播策划能力、广告创意设计能力等。 2.毕业设计选题方向主要是选择一个现实中的客户(包括各企、事业单位)做品牌形象塑造提升及营销传播相关的整体策划与创意设计,或者依托地方某方面文化资源做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及品牌传播策划,或者选择一个有价值的创业项目做整体策划,或者选择某一个公益主题做整合传播策划等。毕业设计内容原则上必须包含以下五大部分:选题简介及毕业设计创作说明,调查分析部分,策略策划部分,创意设计及其他执行部分,毕业设计创作总结;以全案策划word文档方式提交,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0字;答辩时以PPT方式提报。 3.毕业设计以组为单位,每组3人左右,对于一些工作量及难度较大的选题,在报请专业负责人批准后可以4-5人;也可以独自一人完成;每组学生均安排专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采取双项选择与系主任调节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4.毕业设计作品应具有较强的应用研究价值和创新性,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准确性、可行性、有效性。 |
毕业论文 |
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做毕业设计,不再写毕业论文。 |
毕业答辩 |
每个答辩小组评委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职称至少1人)。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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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
(一)选题、开题(第七学期10月份)
1.各专业每年制定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计划,包括工作进程安排、写作或创作要求、答辩要求等,并于9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育动员、毕业设计分组和指导教师分配等工作。指导教师分配采用师生双向选择和系主任协调分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独自指导或合作指导均可,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或5组,因特殊需要超过10人或5组的,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
2.10月10日前完成选题工作。选题环节采用导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把好质量关;选题全部完成后,系主任组织本专业高级职称教师组成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委员会,对本专业汇总的毕业设计选题进行审核、把关,不合适的选题退回重选。
3.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要求,要有5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4.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提供详细的指导意见,包括设计思路、框架体系、主要观点、资料搜集、参考文献研读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并帮助修改、完善。
5.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学生开题工作。各专业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委员会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的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开题各项要求的退回、改正,一周内重新提交审查。
6.学生完成开题后,应积极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写作、创作等工作,指导教师要进行全过程指导与监控。
(二)中期检查(第八学期3月份)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初稿和多轮修改,完成中期检查资料填写等工作;各专业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委员会于3月底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要求、进度缓慢的,应对相关老师和学生予以警告或通报。
(三)预答辩(第八学期4月份)
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后,各专业于4月30日前自行组织所有学生进行预答辩(评委一般不少于3人),毕业设计(论文)问题较多者,由评委集体决议,不予参加正式答辩。
预答辩后,学生需根据答辩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同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各类评分表等全套表格的规范化整改。
(四)答辩(第八学期5月中下旬)
1.答辩前就绪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篇幅由各专业自行规定,但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指导教师和学生需反复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规范化和质量情况,答辩前一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须终稿(我校规定论文或报告等理论部分的复制比须低于25%,方可参加答辩,援建学校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纸质材料的封皮封底需用红色皮纹纸胶装成册,创作(设计、作品等)需按专业要求进行装裱或装帧。
各专业一般于答辩前三天完成指导教师、评阅教师、专业负责人等相关表格的评分、意见、签字等工作;评阅人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随机分配确定;评阅人对自己指导的学生实行回避制度。对于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认为达不到答辩标准的,不予参加答辩。
2.答辩
答辩流程要严格、规范,每个答辩小组评委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职称至少1人),另配答辩秘书1人;答辩环节评分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指导教师因需参加所指导学生答辩组的,不得给自己所指导学生进行评分(包括论文和报告、设计和创作及展演等项目的答辩环节的所有评分)。
严把质量关,第一次正式答辩要有淘汰率。
3.二次答辩(第八学期5月下旬)
对于一次答辩不合格者,须上报院教务办,并按要求组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人员包括:抽检基本合格的、一次答辩不合格的、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一次答辩的;二次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原则上在70分以下(援建学校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二次答辩者需在毕业成绩总表备注栏中标注“二辩”字样。
4.材料上交、存档等工作
毕业答辩后两日内,各专业将答辩成绩、合格毕业设计(论文)完整版纸质本(红色皮纹纸封皮和封底,印刷胶装成册,1册)、完整版电子稿(文件命名“专业+年级班级+姓名+学号”)、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质量分析报告,2000字以上)、各项过程性材料等上交学院教务办存档;指导教师应及时将学生毕业各项成绩上传至学校网络。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和优秀推荐的要求
(一)考核类型(成果形式)
毕业设计(论文)为各专业毕业设计工作的通称。因专业不同,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形式(类型)亦不同:
1.成果形式一:不区分理论和实践(系统化、一体化考核,或只考核理论或实践,仅评定出一项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即“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2.成果形式二:区分理论和实践(分项考核,评定出两项成绩,设定权重,核算最终成绩),理论成绩称“毕业论文(报告)成绩”,实践成绩称“毕业设计(创作)成绩”,根据权重核算出的最终成绩即“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二)成绩评定要求
1.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人评分误差须低于10分,否则退回重评。
2.成果形式一、成果形式二的各项成绩评定均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占30%、评阅教师占30%、答辩组占40%。
3.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三)关于优秀的评定和推荐优秀的要求
各专业应保证优秀等级评定和推荐的客观性,学院不对题材和研究方向等方面作具体限定(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但需在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计划中说明)。
1.专业自评优秀(校院要求下各专业组织的正式答辩)
(1)成果形式一:最终成绩不低于90分,为专业自评优秀。
(2)成果形式二:理论和实践至少有一项成绩优秀且另一项成绩良好以上,方为专业自评优秀。
(3)专业自评优秀等级的比例一般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5%
2.推荐参评校级优秀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校级优秀参评推荐指标进行分配,在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原则上各专业应均衡占有校级优秀参评推荐指标。校级优秀参评推荐名单由各专业申报,但须从专业自评优秀中产生,同时应符合如下学校规定的条件:
(1)毕业设计的复制比须低于20%
(2)部分专业最后成果是图片、图形、图纸、视频、实物的,也要进行作品查重或抄袭情况查验,不适合网上查重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各系主任组织审查。
说明:此推优规则为校院政策,援建学校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请遵照援建学校执行。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者,还需经学校评审,最终以学校公示的结果为准。
3.推荐参评省级优秀
学校将从校级优秀中继续遴选(查重的复制比须低于10%),再推荐到省里参加省级优秀的评比。
五、毕业设计(论文)奖惩条例
(一)被评为校级、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学院给予相应奖励。
(二)未被评为校级、省级优秀的专业自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将为相关教师和学生颁发艺术与传媒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荣誉证书。
(三)在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评分环节中,若存在恶意拉高或压低分数的,由系主任组织审议,一经确认,发回重评,造成学生不能顺利毕业的由相关教师负责。
(四)应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原创性,若发现或被质疑临摹、抄袭或代笔者,一经确认,将取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取消指导教师两年指导资格。
六、其他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指导教师应在学生选题、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关键环节中要有相应的指导记录,对学生创作过程实行全过程指导和监控,确保学生按照时间与质量要求积极推进;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保持经常性联络,保持跟踪指导。
(二)学院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在毕业答辩前进行抽检(详见“艺术与传媒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抽检实施办法”)。
(三)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学院将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抽查,对态度不端正、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将取消其指导资格,态度恶劣的学生将取消本年度答辩资格。
(四)各专业须认真学习学院下达的相关文件,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模板原则上须统一执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备案执行。
(五)本办法基于相关文件制订,从2019年9月起开始执行,执行过程中若需修改和完善,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艺术与传媒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
附件一: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
附件二:18新利luck菲律宾 艺术与传媒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抽检实施办法
附件三: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标准
附件四: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复制比标准的说明
附件五:18新利luck菲律宾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附件六:论文参考文献规范格式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