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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关于2019-2020-2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艺术与传媒学院 时间:2020-04-28 00:00:00 浏览:

艺术与传媒学院关于2019-2020-2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总体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全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宿院应对疫情领导小组〔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总体安排

    (一)理论课教学

理论课程原则上均需按照原计划实施线上教学。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开展线上教学的,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制定后续授课预案,报系主任、教学院长审批。

对于实践性课时较多的课程,相关教师可调整教学安排,先进行线上理论教学,也可以向学院申请开学后再自行补课,同时做好学生返校后的教学和补课等工作预案。

(二)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含写生、艺术考察、毕业实习等)原则上暂不开展,待学生返校后实施。原有的时间段调整为理论教学,各系要制订具体调整方案。

(三)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原计划进行。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加强在线指导与督促,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原有时间节点有序进行。

  1. 在线教学要求

    1.合理选用教学平台。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特点以及已有的信息技术手段,选择合适的在线教学资源和平台,如超星、中国mooc平台、学银在线等学院鼓励和支持建设以超星平台为依托的校级SPOC课程,对疫情结束后仍然继续使用的课程,将遴选一批院级一流课程给予立项和经费支持,同时在申报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时,将优先考虑。

2.合理选用教学方式。根据课程内容,选用直播、录播或定期发布教学任务等形式开展在线教学,鼓励依托各平台优质课程资源,积极开展混合式教学。建议每门课程适当开展直播活动,用于讲解梳理重要知识点或辅导答疑,也可以配合使用QQ、微信等工具开展教学互动。

3.严格教学秩序。为了保障教学的有序性,建议任课教师按照学生班级授课直播,如遇特殊情况(如网络等),也可与学生重新商定上课时间。所有课程教学周历由系主任审批、教学进度按教学周历实施。

4.保障教学效果。任课教师要根据线上教学特点,合理设计教学内容,并提前向学生发布,明确学生学习任务;布置与线上教学相适应的作业、测试等任务,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通过网上答疑、讨论及提交作业方式了解学生掌握情况,根据学生学习效果,安排辅导、答疑等。在线上教学过程中,要加强线上教学课堂纪律要求,明确线上教学考评方式,注重课程考核多元化,确保在线学习和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三、其他

1. 2月14日前,所有任课教师和任教班级通过QQ或微信建立联系,确保所有学生和教师交流畅通。所有线上课程提交前2周线上教学方案,并将线上教学计划提前发布给班级学生。

2.教师要及时收集线上教学过程性数据,如课程平台建设、学生出勤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作业情况等,正式开学后学院将组织专项检查。

3.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系主任、教学督导等组成的督导组,跟踪相关任课教师的线上教学实施情况;学院也将通过相关班级学生班干部、信息员等了解各课程的线上学习情况和直播互动开展情况等。

4.对于不积极开展教学互动、或因准备不充分导致教学秩序混乱、学生反馈意见较大的相关教师,学院将根据学校相关教学事故认定方法参照执行。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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