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好,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管理育人水平高或提升快,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管理业务熟练,工作积极,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表现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服务对象不满意。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一)有旷工行为的;
(二)全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及以上的;
(三)认定为安全、教学事故责任人的;
(四)工作实绩不突出的;
(五)外出进修、培训等超过半年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的;
(二)因失职渎职,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四)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安排的;
(五)连续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10 天,或全年累计超过 20 天的;
(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七)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者,当年的考核结果按照如下规定办理:
(一)新进教职工首次参加工作,在见习期、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非首次参加工作,全年参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二)学校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教职工,除特殊规定外,须参加年度考核,并根据所在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单位提供的情况确定等次。
(三)对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应结合其转业、退伍时的鉴定确定等次,一般当年定为合格等次。
(四)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五)受行政处分的人员,须参加年度考核,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确定其考核等次。其中,受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受处分期间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须参加年度考核,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考核等次。
第四章 考核等次和比例
第十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按照人事处分配的指标执行,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
参加帮扶和赴省内外挂职及援藏、援疆的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不列入学院考核人员基数,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学院优秀等次的人员指标。
第五章 考核组织和程序
第十一条学院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的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的基本方法
1.年度考核依据学校计划安排,一般在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2.考核采取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3.教师岗和管理岗实施分类考核、分类评价,凡是能定量的尽量列出量化指标,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指标各要素的权重。
4.所有人员考核指标参照《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宿院〔2021〕92号文件的附件《教职工年度考核参考指标体系》《关于2021年度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专任教师的绩方面评价中,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公共工作方面评价占分别为20%、60%、20%,教学工作依据校教学质量办公室反馈结果,教科研工作依据校教务处和科技处反馈结果,公共工作由领导小组和群众测评结果来定,领导小组和群众测评占比分别为80%和20%,其他的德、能、廉的评价,领导小组和群众测评占比的分别为40%、60%。管理人员的德、能、绩、廉的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占40%,群众测评占60%。
5.教师教科研工作得分依据是校教务处和科技处反结果,占考核总分30%,即30分。专任教师的教科研分(职称系数换算后),分值从0份——400多分。经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采取分段赋分制。具体分段赋分如下:
超过400分 赋分30分
400分——300分 赋分27分
300分——200分 赋分25分
100分——200分 赋分23分
50分——100分 赋分21分
50分——20分 赋分19分
20分——10分 赋分18分
10分——0分 赋分10分
(每个分数段含下限分数)
6.关于勤的评价,结合院教职工大会出勤、月度考勤和每日报平安等情况,院办公室依据分管院领导签字的请假条进行统计。院教职工大会无故缺席1次扣0.4分,事假1次扣0.2分;月度考勤,事假1天扣0.2分;报平安漏报1次,扣0.1分。全年扣分累计计算。
(二)考核的基本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总结年度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并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意测验或述职评议。
3.确定等次。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和本考核实施细则等,结合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和平时表现,在充分讨论基础上,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并在学院公示 5 个工作日。考核工作基本结束后,将《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等集中报送人事处。
第十三条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续订合同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具体依据学校要求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艺术与传媒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参考指标体系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2年1月14日
艺术与传媒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参考指标体系(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