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多起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故的教训,防止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校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其中10月份为专项整治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进行管辖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在楼内停放和充电等违规行为的查处,确保10月份取得成效,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11月10日前,将整治月工作情况的书面总结报保卫处。
二、保卫处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车辆实行暂扣,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给予通报。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