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修正案)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院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是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高效能、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学院的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形式,要提高教学质量就必须使每一堂课都有良好的教学效果。面授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在保证教学内容系统性的前提下,着重讲授重(难)点内容,介绍学习方法。要求做好考勤记录,保证较高的面授到课率。教师在上课的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规范课堂教学秩序,认真组织教学活动生,注意自身仪表、教态和表率作用。 二、教师必须按排定的课程表上课,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确需调课、代课者,必须经继续教育学院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凡未经批准而擅自停课或调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凡不能按课表上足课时者,按照实际上课时间发放课时费,并酌情向所在部门通报。 三、严禁教师在面授考试之前把试卷、答案直接发放给学员,一经发现、核实,按教学事故处理,通报教师所在部门,并扣除一定的课时费。 四、函授班班主任除做好《18新利luck菲律宾 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班班主任主要工作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外,每次面授期间要到继教院签到,并及时到所在班级张贴课表,了解学员出勤情况,督促学员妥善解决工学矛盾,提高出勤率。 五、继续教育学院成立教学督导组,每次面授期间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管理人员和督导组成员每次面授期间听课不少于2次,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做出综合评价,以作为面授教师选聘依据。 六、学员应遵循《18新利luck菲律宾 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和《18新利luck菲律宾 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教学管理基本规范(修订)》等文件要求,处理好工作、学习关系,提高出勤率。 七、本规定自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开始施行。 八、本规定解释权归继续教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