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法规制度>> 制度建设>> 正文

中共18新利luck菲律宾 委员会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8 浏览量: 信息来源:18新利luck菲律宾 字号:【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持续推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徐 德 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志远 党委副书记、校长

顾晓虎 党委副书记

刘立新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派驻监察专员

成 员: 丁红燕 党委常委、副校长

田一聚 党委常委、副校长

潘志明 党委常委、副校长

季 赛 党委常委、副校长

李 震 党委常委、组织部长

孙以泽 党委常委、宣传部长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纪委办公室,由陈寿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协调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1.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任务分解意见和有关工作制度,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 分析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 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二)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的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履行职责。

(三)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协助组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安排、具体部署和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履行职责。

(四)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提出落实责任、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工作制度,起草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建议;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定期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党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领导小组会议

(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由组长召集和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一名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作和形势任务的需要提出,呈报副组长、组长审批后通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三)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的议题,经副组长、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文件和材料于会前送达与会同志。会议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部署,细化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

3.研究制定拟组织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活动方案,提出实施意见。

4.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通报,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5.研究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6.通报重要信访案件的查办情况。


中共18新利luck菲律宾 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