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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师生春季研修学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莲芳 [发表时间]:2023-02-1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组织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3号),现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并就做好我校有关师生春季研修学习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1.教师研修:音乐学(师范)专业有关任课教师。

2.师范生学习:全校所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的师范类专业在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物理学专业学生和此前已完成相关培养过程性考核者除外)。

二、研修平台

1.音乐学(师范)专业有关任课教师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高等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专区(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进入免试认定改革相关专业教师研修专题,或者直接登录专题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exempt/)。

2.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英语(师范)、美术学(师范)和音乐学(师范)等7个专业各年级学生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注册用户并选择教师身份;进入基础信息页面后,教师类型选择师范生,并选择所在学校,再进入详细信息页面完成个人信息填写。个人信息完善后,即可进入教师研修频道,选择“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参加学习。

三、研修时间

1.教师研修:2023年1月5日至3月31日。

2.师范生学习:长期支持。

四、研修要求

1.教师研修

各有关学院要组织任教音乐学(师范)专业课程的教师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师德典型引领”“影视中的‘国之大者’”四大主题相关课程学习和相应的课后测试(同一学习资源学习时长将同步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和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教师完成一定时长的课程学习后可以参加课后测试,测试答题次数不限,相应时长学习测试满分即为该课程学习通过(具体课程及学习时长要求详见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学习指南)。教师课程学习和课后测试情况将作为专业办学质量审核的相关因素,供后期免试认定改革范围调整参考。

(二)师范生学习

各有关学院自行组织相关师范类专业学生学习,教务处将检测师范生在线学习情况、导出学时数据,按照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宿院教〔2022〕17号)(见附件2)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考核,考核作为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的组成部分,纳入师范生培养过程和结果质量监测。

其他登录和操作详情请参考《免试认定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学习者操作手册》(见附件3)。

教务处联系人:周莲芳;电话:0527-84205667

研修平台有关注册登录服务电话:4008757650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组织工作的通知》

2.《18新利luck菲律宾 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

3.《免试认定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学习者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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