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编辑:王倩 2022年05月10日 08:33 点击:[]

根据学校保卫处5月9日关于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将在5月份开展在校园内禁止电动车在室内、楼道内停放或充电专项治理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我院C、D、E区域、结构实验室、园林综合实验室等地,安排专任负责人和监查人具体负责上述区域室内、楼道内电瓶车停放或充电管理和监查。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责任区

负责人

监查人

1

C区

周傲秋

叶华

2

D区

苗恒亚

左工

3

E区

高立

余腾

4

结构实验室

左工

余腾

5

园林综合实验室

张丽华、张楠

左工

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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