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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23-02-23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依托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及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由学校统筹安排项目经费。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科技人员。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五)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请人登录校科研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相关信息,上传项目申请书活页(附件2),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待学校同意推荐后,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六、申报程序

1.2月23日-2月27日,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学习通知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申报人选。

2.3月13日前,相关单位完成申请书的撰写帮扶,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活页上传校科研管理系统。

3.3月14日-3月17日,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对拟推荐项目精细化辅导。

4.3月18日-3月25日,拟推荐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进一步修改、完善。

5.3月26日拟推荐项目负责人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写。

6.3月27日科技处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提交。

联系人:张腾 徐杰 联系电话:84201290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申请书活页

3.申报书

科技处(社科处)

2023年2月23日

18新利luck菲律宾 科技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27-84203060 0527-84204095Email:kjc@s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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