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处的位置: 部门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的通知

科技处 2023-02-23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统筹安排。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科技人员。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详见附件1)。

2.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3.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4.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5.优先支持依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我校与其他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申报名额另行公布。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请人登录校科研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相关信息,上传项目申请书活页(附件2),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待学校同意推荐后,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五、申报程序

1.2月23日-2月27日,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学习通知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申报人选。

2.3月13日前,相关单位完成申请书的撰写帮扶,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活页上传校科研管理系统。

3.3月14日-3月17日,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对拟推荐项目精细化辅导。

4.3月18日-3月25日,拟推荐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进一步修改、完善。

5.3月26日拟推荐项目负责人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写。

6.3月27日科技处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提交。

联系人:张腾徐杰联系电话:84201290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申请书活页

3.申报书

科技处(社科处)

2023年2月23日

18新利luck菲律宾 科技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27-84203060 0527-84204095Email:kjc@squ.edu.c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