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校办《关于2024年元旦放假的通知》(宿党办〔2023〕19号)和保卫处《关于开展元旦节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2023年12月27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元旦节前校园安全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自查。12月28日前,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公司)将组队开展全面认真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改。
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朱凌副处长领队,检查基建科、质量管理科、能源管理科所辖业务领域;
第二组,沈道波副处长领队,检查物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中心所辖业务领域;
第三组,任晨阳副处长领队,检查会务服务中心、环境服务中心、校医院(筹)所辖业务领域。
12月29日前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及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对各部门、各学院安全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教育、治安、交通、消防、技防、网络安全、教学楼、实验室、食品安全、围墙堡坎、园林、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特种设备、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气瓶室、水电气设施、门面(含出租房屋)安全管理、临时用工管理、矛盾纠纷排查等。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人员开展好此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并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并限期整改。
2.请将检查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检查记录自行存档备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公司)和学校将对本次安全自查整改进行监督检查。
3.如有特殊安全问题, 请致电保卫处24小时安全服务电话:0527-84203110。
4.各组请指定具体负责人员,12月28日下午5点前将《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公司)、基建处元旦节前安全检查隐患清单》报处办公室,联系人:秦勇。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公司)、基建处
2023年12月27日